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激发乡土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树立乡土人才标杆、展示沧源特色人才技能、强化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让乡土人才真正多起来、强起来,成为引领乡村振兴、推动沧源跨越发展的主力*,根据《临沧市首届乡土人才创新创业“百名大师”评选活动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评选活动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推荐对象
在沧源自治县从事餐饮、种植、养殖、生产经营服务、文化艺术、乡村医疗卫生、乡村旅游等创新创业活动中,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勇于创新突破,取得一定业绩成效,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从业者、经营者(详见下文“人选推荐条目参考”)。
评选推荐条件
评选工作坚持创新创业导向,不唯学历、不唯职称。凡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取得业绩,且创业活动具有创新性、先进性、代表性、可塑性,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效益,在业界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知名度的各行各业乡土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推荐评选(在职公职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1.具有一定创新创造能力,在开发和推广应用新产品(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方面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文化艺术方面有明显成就,在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推动乡村旅游等方面具有明显业绩的;2.具有一定的劳动创造和专业技术特长,在餐饮业、种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医疗卫生、乡村旅游等行业取得创新创业良好业绩,走在全县同行业同领域前列,引领先进技术水平和成效,展现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3.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农副产品及特色旅游产品销售服务上业绩突出,在接收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上贡献较大的;4.在其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作出较大贡献、赢得社会公认的优秀乡土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推荐评选: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2.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明显差距,被法院及相关机构列入黑名单的;3.存在其他不宜参评情况的。
推荐要求
1.开展首届乡土人才创新创业“百名大师”评选活动,人员范围着眼于“乡土”人才,与体制内各类高精尖人才相比,“大师”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和标准,但必须体现较高的从业水平和创新创造导向,推荐的人选必须取得明显业绩,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是行业内的佼佼者、带头人,是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先进分子或领*人物。2.推荐人选不唯年龄,年轻创新创业者应给予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