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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