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码。
法律特性(这个问题特别严重)
编码具有唯一性,它要求:一个商品项目、一家厂商或一个国家(地区)只有一个代码,当商品项目、厂商、国家(地区)一但确定,就永不改变。而且商品条码中的一组数字还要组合国家(地区)、厂商和商品,这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保证商品的代码标识在一个国家(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特定和唯一的。虽然商品条码在现代商品销售自动化管理上应用十分广泛,而且还常常与商标同时出现在商品的包装或附着物上,与商标有紧密的联系。但由于两者之间的功能作用不同,其区别也是明显的。
法律解释:
条码不具排他性、专有性、时效性和有价性等属性,一般来讲,条码的任意使用,只能损害使用者自己,不直接发生侵权后果。
细说条码
商品条码一般分为4个部分,按-5-4-1分,第一部分代表国家,第二部分代表生产厂商,第三部分代表厂内商品代码,第四部分是效验码:
以条形码为例
此条形码分为4个部分,从左到右分别为:
1-位:共位,对应该条码的69,是中国的国家代码之一。(--都是中国的代码,由国际上分配);
4-8位:共5位,对应该条码的,代表着生产厂商代码,由厂商申请,国家分配;
9-12位:共4位,对应该条码的,代表着厂内商品代码,由厂商自行确定;
第1位:共1位,对应该条码的,是校验码,依据一定的算法(一般使用条码软件,由软件系统自动弹出最后一位校验码),由前面12位数字计算而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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