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生态化建设模式,涵盖茶叶品种、栽培、土壤、生物、植保、肥料等领域。秉承以人类为中心的理性生态伦理学思想,为复兴茶产业而努力。
遗产现状本文所指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是指严格意义上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即直接与茶叶种植生产相关、内部生产茶叶的农业文化遗产。
截至年11月底,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54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GloballyImportantAgriculturalHeritageSystems,GIAHS)中,共有福建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日本静冈传统茶-草复合系统和韩国花开传统河东茶农业系统4项茶类农业文化遗产。此4项遗产系统集中分布于中、日、韩3个亚洲国家,其他地区尚无被纳入GIAHS网络进行保护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
就我国而言,当前农业农村部评选出的四批91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包括福建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浙江杭州西湖龙井茶文化系统等10个涵盖了以普洱茶、铁观音、玉露茶等多个著名茶种为重点保护对象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
除上述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外,在当前已经评定的各级别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还存在以下3种与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类型:
其一为如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四川美姑苦荞栽培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此类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的核心保护对象虽然不是茶叶,但却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被开发成为桑叶茶、苦荞茶等广泛意义上的茶类。
其二为如宁夏中宁枸杞种植系统、陕西佳县古枣园等农业文化遗产系统,这类遗产系统内的核心保护对象能够和茶叶一同进行开发,丰富系统内的特色农产品类型;
其三为如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在这类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茶叶虽然不是遗产系统的核心保护对象,但也是系统内部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系统内农户生计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供等方面息息相关。此三类农业文化遗产类型虽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但也与茶叶以及茶文化关系密切,其保护与发展和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存在一定共性。
存在的问题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突出的GIAHS特征价值,其不仅为系统内居民提供了生活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基础和生活环境,承载着蕴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茶文化,对系统内传统的传统知识与技术起到维持作用,提供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系统内居民具有重要价值。同时,系统内部所保留的野生生物资源对于生物育种具有重要作用,内部茶文化、传统知识及技术是中华农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区域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其优越的生态条件对于调整区域水热条件、维持生态系统多样性及稳定性等多个方面体现出突出价值。
然而,与其他类型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一样,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目前的保护与发展中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茶类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不够。虽然目前已有一定数量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被认定,但是数量相对较少,并且如肯尼亚、印度、斯里兰卡等全球主要茶叶生产国家或著名茶类产区尚未申报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这些地区和中国一样,具有较久的茶叶种植历史,生产具有显著特色的茶叶类型,种茶—产茶—制茶全过程蕴含着当地突出的地区及文化特色,但是并没有得到非常系统的记录和保护,给全球尺度下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一定困难。
(2)遗产系统内部生态环境破坏。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多数位于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并且茶叶种植对于土壤要求相对苛刻,在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下,因为开发过度或者保护不到位,使得一些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内部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进而导致遗产系统稳定性受到影响。
(3)遗产系统内部茶文化面临冲击。茶类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十分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类型,但由于其本身的重要性尚未得到充分重视,其内部以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农业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面临被遗忘消失的危险。与此同时,在对遗产系统进行开发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作用的驱动,一些传统的种茶、制茶技艺由于其耗时较长,逐渐不再被使用,一定程度上给茶文化及遗产系统带来负面影响。
保护与发展建议与一般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相同,对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也应遵循“以保护为中心,以发展为手段”的基本原则对遗产系统进行动态保护,也就是将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视作一个有生命的活态系统。区别于对于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对于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管理时,应当控制对其进行保护和干扰的程度,注重对其生命力的保护。因而,综合上述宗旨以及茶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对于此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开发时,下一步可以主要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1)进一步挖掘具有保护价值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加大对于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宣传的力度,呼吁世界范围内符合农业文化遗产特征价值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积极申报遗产项目。对茶叶主产区范围内的传统茶园开展全面调查,选取系统内部茶叶质量、生物多样性丰富度、茶文化、传统知识等多个指标,对其系统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以期了解到所有具有丰富价值的茶文化系统,将其中符合农业文化遗产标准的系统尽快纳入遗产网络中,以可持续的思想对其进行保护和发展。而对于不符合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标准的系统,也应当承认其生态、文化价值,呼吁地方将其作为地方特色进行合理的开发和保护。
(2)强化遗产系统综合管理能力。完善遗产系统管理体系,使其分工明确,确保茶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行。对系统内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促进其管理能力的提升,同时将遗产系统状况与系统管理人员绩效等内容进行挂钩,对于保护工作进行非常不好的系统,严重时考虑摘牌,进而督促相关管理人员对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
(3)将茶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中。将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基础保障设施建设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行有机结合,完善系统基础设施,保障系统内居民生活,提高系统经济发展能力,加强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效果。此外,在对系统周边一些建设项目申报进行批准时,应要求将项目对系统的负面影响控制措施纳入申请文本中,减少地区发展对遗产系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遗产系统保护与地区发展进行有机结合。
(4)增强遗产系统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组织机构,在全球农业文化遗产网络下构建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网络,使其相互间形成协同保护状态,各项目的保护与发展经验能够及时进行沟通共享,增强各系统的保护与发展能力。在对系统内传统茶文化进行妥善保护的基础上,使茶文化能够进行良性沟通传播,确保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性。
(安根团队摘自马楠等: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研究)
安根团队,20余位各领域农业专家,提供成熟的土壤恢复集成方案、生态修复集成方案、农残解决集成方案和生态农业社会化服务。垂询-;--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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